各相关学院(部)及发明人:
为有效保护学校的知识产权,鼓励广大师生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,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,根据《东北师范大学专利扶持基金管理办法(暂行)》(东师校发字[2007]25号)和《东北师范大学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》(东师校发字[2011]67号)规定,学校已开展2013年度东北师范大学专利扶持基金申请工作,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。
一、扶持对象
以“东北师范大学”为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。
二、扶持标准
1.专利申请阶段:发明专利1000元,实用新型专利500元,外观设计专利300元。
2.专利授权阶段:发明专利2000元,实用新型专利1000元,外观设计专利500元。
3.专利年费报销: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的年费按国家减缓标准由学校全额报销;对于具有潜在市场应用前景的专利,第四年起的年费学校给予报销50%。
三、申请程序及时间要求
1.专利申请阶段: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后1个月内,发明人持《东北师范大学专利基金申请表》(见附件1)、受理通知书原件、专利代理机构发票复印件、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申请费和实审费发票复印件、专利申请相关文件电子版,报学校科学技术处。外观设计专利需提供申请费发票原件。
2.专利授权阶段:收到专利授权通知书后1个月内,发明人持《东北师范大学授权专利推介表》(见附件2)、授权通知书原件、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授权登记发票原件,报学校科学技术处。
3.专利年费报销:收到专利年费收据后1个月内,发明人持专利证书、年费收据原件,报学校科学技术处。
四、其它说明
1.请各发明人及时准备相关材料,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,过期将视为放弃申请。
2.上述申请材料齐备后,学校将于1个月内发放专利扶持费。
联 系 人:宋敏
联系电话:85099604
电子邮件:songm489@nenu.edu.cn
附件:1.东北师范大学专利基金申请表
2.东北师范大学授权专利推介表
科学技术处
2013年9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