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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8种易制毒化学品购买领用程序的通知

作者:时间:2010-02-07点击数:

关于28种易制毒化学品购买领用程序的通知

各位老师、研究生:

为保障人身安全及社会稳定,长春市公安局决定对28种易制毒化学品(见附件)实行行业许可证制度,禁止个人自由购买。实验中心就易制毒化学品购买、领用程序规定如下:

1. 购买易制毒化学品须单独向仪器室提交预算单,研究生提交预算必须经导师签字。实验中心安排专人负责购买。

2. 从仪器室领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实行每次限量供应。

3. 导师要对研究生使用易制毒化学品进行严格监管,禁止大量贮存,避免发生意外事故。

4. 擅自购买易制毒化学品者,一切后果自负。

此通知

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基础教学实验中心

2006年5月10日

附件:

28种易制毒化学品清单

1.麻黄碱;2.麦角新碱;3.麦角胺;4.麦角酸;5. 1-苯基-2-丙酮;6.伪麻黄碱;7. N-乙酰邻氨基苯酸;8. 3.4-亚甲基二氧苯基-2-丙酮;9.胡椒醛;10.黄樟脑;11.异黄樟脑;12.醋酸酐;13.丙酮;14.邻氨苯基甲酸;15.乙醚;16.苯乙酸;17.哌啶;18.甲基乙基酮;19.甲苯 20.高锰酸钾;21.硫酸;22.盐酸;23.三氯甲烷;24.氯化铵;25.氯化亚砜;26.硫酸钡;27.氯化钯;28.醋酸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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